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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案例

发布时间:2019-05-27点击量:93

许建群、许宁侵犯“千岛湖”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17年2月,杨浦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部门对辖区内一制假窝点进行现场调查,当场查获大量已封装的假冒“千岛湖”、“娃哈哈”等注册商标桶装水。经查,当事人许建群、许宁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擅自制售假冒“千岛湖”、“娃哈哈”等注册商标桶装水5000余桶。该案当事人已涉嫌违法犯罪,杨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最终,杨浦区人民法院对两名违法当事人作出有期徒刑三年、各处罚金一万五千元的司法判决。

典型意义:本案的查处,充分发挥了两法衔接机制的优势,体现了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司法部门联合打击假冒注册商标违法犯罪行为所取得的硕果,起到了对商标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震慑作用。同时也警示商标违法经营者,任何制售假冒侵权商品的行为达到商标犯罪起刑标准,都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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