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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元起拍百万成交?“食神”商标大有来头

发布时间:2024-09-21点击量:2

近日,珠海食神饮食策划管理有限公司的“食神”和“SHI SHEN”的商标在网络平台被拍卖,商标起拍价为2400元,但却拍出了122.79万元的成交价,溢价率达到了51062.5%。这起百万商标的拍卖迅速引起了公众热议。

一、商标拍卖

根据阿里资产网的拍卖信息显示,珠海食神海鲜城饮食有限公司(唐家食神)自1999年开立并开始使用“食神”商标及标识,但未对商标办理注册登记,属于在先使用权人。


拍卖标的为珠海食神饮食策划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登记的3728000(43)号、3727996(43)号、5120610(43)号的名称叫“食神”和“SHI SHEN”的商标。起拍价为2400元,保证金为9000元,增价幅度为300元及其整数倍


二、商标价值

当年,著名港星周星驰主演的电影《食神》让“食神”二字成为一代经典,如今电影重映也再度勾起了人们的回忆,让“食神”又火了一把。电影的成功为“食神”商标带来极高的知名度和文化价值,使得该商标在拍卖市场上备受瞩目。


得益于电影《食神》的广泛影响力和文化价值和和“食神”二字在餐饮行业的广泛应用“食神”商标得到了进一步增加了商标的知名度和流量。此次“食神”商标拍卖中拍出百万高价,也向大众展现了知名商标所蕴含的巨大商业价值。


与此同时,关于“食神”商标的法律状态和剩余使用期限,该商标已经注册并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且商标的专用权使用期限较长,这为购买者提供了稳定的品牌使用权,减少了续展成本,进一步增加了商标的吸引力。


三、商标科普

商标作为无形资产,也可以被拍卖吗?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使用权、许可使用权、独占权、禁止权、转让权等权利。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